第472章 再见冥王,第六次诡异世界降临! (第1/2页)
“想听?”
冥王瞥了李观棋一眼,“可是你出去之后,记忆还是会被封印,听了有意义?”
“当然。”
李观棋耸了耸肩,“至少我现在还记得,下次再见到你的时候,也会想起来。”
“……”
冥王收回目光,转过身,背对着李观棋,席地而坐,不知在想些什么。
半晌,他才声音沙哑地缓缓开口:“你应该知道,如果没有一亿超凡者的出现,那么得等15年后,血雨出现的那一天,才会是超凡1年的1月1日。
也就是说,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得再过15年,到你现在认知里的超凡20年,才会出现血雨,出现异血丧尸,出现末日,出现超凡力量。
我就直接照你的时间观说了吧,免得麻烦。
超凡1年,我18岁。
那时候的世界,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灵气复苏,没有什么超凡力量,在我的世界里,就只有篮球而已。
我作为体育特长生,进了清华,开始为清华大学征战CUBA。
而我的身体天赋,在超凡1年的下半年,正式开始了爆发。
话说……我一直怀疑,在那个时期,其实天地灵气就开始了缓慢复苏,而我身体里的先祖血脉,也在灵气的刺激之下,开始了些许的激活。
总而言之。
超凡1年到超凡2年底,我身高长了足足20公分,在我20岁那年,我的身高,也是达到了2.18m,臂长更是有惊人的2.35m。
神奇的是,我的速度和灵活性完全没有下滑,得益于从小到大的控卫训练,我能够以大中锋的体型,在场上做着组织小前锋的活,媒体甚至称我为东方字母哥。
我的篮球实力迎来暴涨。
我不想在大学联赛浪费时间了,直接前往了CBA,在那一年,我一路过关斩将,代表家乡球队拿下了CBA的总冠军,斩获FMVP,在总决赛上场均能拿下大概60分,20个篮板,15个助攻。
最后一场比赛,我甚至拿下了88分。
那时候的媒体笑言,我打CBA就像人们玩2k游戏开挂一样。
也许这不是笑言,可能那时候的我,真的已经能算是作弊开挂了,毕竟我的身体天赋,很大原因是我体内的先祖血脉。
彼时,恰逢世界奥运会。
我代表国家队出战。
有一部分是当然是我自己的实力原因,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那一年,其余国家派出的队伍不算最巅峰,总之……李观棋,你一定想不到,我第一次征战奥运会,就为咱们的国家,拿下了历史上第一枚奥运会篮球项目的金牌。
这是奇迹。
而我完成奇迹的那一年,21岁。
在奥运会上的表现,让我得到了NBA的强烈关注。
由于合同的一些缘故,我到23岁那年才成功离开,前往大洋彼岸的NBA,加入了洛杉矶湖人队。
而那时候做我随身翻译的,是一个女孩儿。
对,是梦瑶。
她其实一直在关注着我,直到我前往NBA的时候,她应聘上了我的随身翻译职位,我和梦瑶的故事,也正是从那时候正式开始的。
在异国他乡,我的英文很差,正因如此,跟梦瑶相处的时间很多……渐渐地,我们开始互生情愫,虽然身高差距太奇怪,但这抵不住我们互相之间的爱意。
在NBA的第一年,我单场拿过127分的记录,能拿下场均58分,20多个篮板,10多个助攻,外加5、6个盖帽。
以及,总冠军奖杯。
在私底下,我甚至能从三分线的位置原地起跳,完成大风车扣篮。
因为返祖而强大到超乎正常人类的身体,让我成了NBA的顶级超巨,得到了数之不尽的鲜花荣誉。
当然,也有抨击。
那时候有媒体称我是破坏了篮球运动的东方怪物,是东方通过基因技术,培养出来的生物兵器,说我毁了篮球。
但实际上,那时候的人们都不知道,再过十几年,人类的大部分运动项目,都会化为乌有,不复存在。
打了5年NBA之后,我离开了,那也是连续蝉联冠军的5年。
强大的身体天赋,让我对这项运动失去了兴趣。
我和梦瑶过上了环游世界的生活,最终在瑞士举办了婚礼,回国生了一对龙凤胎。
这样的日子很平静,很美好。
孩子一天天长大,上幼儿园,上小中……但遗憾的是,我没能看到他们上初中的那一天。
因为,核战争爆发了。
并且打到一半,血雨降临,咒灵、妖魔种、异血丧尸出现,这个世界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幸运的是,我和梦瑶都没有被感染成丧尸,而且还各自觉醒了异能,她是火,我是冰。
不幸的是,我们的孩子,两个孩子,都在那一天夜里变成了丧尸怪物。
是我亲手结束了孩子们的生命,他们不应该以那种可怖的姿态继续存活,那是对他们身体的亵渎。
我和梦瑶开始在末世里挣扎。
那时候的我很强,末日时代到来之后,我的身体天赋进一步强化,虽然从2.18m缩水成了1.9m,但实际上我的力量,已经在超凡的级别上开始爆发。
渐渐地,我不再是生存,而是崛起。
我带着梦瑶,开始横扫城市,寻找人类幸存者,建立人类根据地,也就是观梦庇护所的雏形。
直到那天……
那是一个强大到无法匹敌的咒灵,我根本不是对手。
为了让梦瑶能活下去,我独自留下来拖延时间,为她和根据地的其他人类争取生的希望。
我那一次,死了。
是的,那一次死了。
等我再次醒来,世界已经过去了一万多年,超凡文明已经璀璨无比。
梦瑶成为了火神。
她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我的复活,并且赋予了我神灵之躯……但,那个复活仪式并不完美,我那时失去了所有记忆,不记得梦瑶的存在,渐渐地,就成了所谓‘冥王’。
这名字其实不是我自己取的。
只是那时候我路过一个城镇,由于复活仪式的缺陷,我在复活初期,时常会不受控制。
我屠了那个城镇。
后来,‘鬼王’、‘屠夫’、‘冥王’之类的称号就传出去了。
等有人问我名字的时候,因为我想不起来了,于是也就随着他们的称呼,开始自称冥王。
毕竟这个称呼是这些里面,唯一一个还能算好听的了。
再后来……我都想起来了。
我想起了梦瑶,想起了一切。
我开始想着,像她复活我一样去复活她,我尝试了很多很多很多方法,但结果都是无用功。
最后我找到的方法,便是屠神,吞噬众神之力,来进行最后的一搏。
可是我也没能成功。
在众神联合封印我之前,我已经屠了很多神了,如果我的理论可行,那份屠神的数量其实就足以成功,可结果却是失败。
所以,被众神封印,一来是他们联合起来的力量确实强大,二来,则是因为那时的我心存死志,已经没了继续生活的希望,也就没有尽力抵抗。
直到又过了很久。
我看着荒芜,环境恶劣的冥界,我开始意识到,我得继续活下去,至少得带着这些跟随我的子民们离开这里,回到美丽的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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