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狐狸的尾巴 (第1/2页)
根据之前赢高的嘱咐,朱家作为他的暗牌,就连冯清也还不知道这家伙究竟是干什么的,所以他必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通过后门进入赢高府中,这样能最大限度的避免阎乐知道赢高对他做的事情,毕竟在阎乐的眼里,赢高的身边还依然只有两个半吊子侍卫。
“可是有了什么发现?”
对朱家的武艺,赢高还是放心的,毕竟他还近距离的看过刺杀扶苏的刺客以及扶苏的贴身侍卫们的身手,两相对比之下,朱家这家伙只强不弱。
“正如公子所料一般!那咸阳令阎乐虽平日里看似都是在和咸阳城中的官吏来往,明面上也只是出入赵高的府中次数多了一些,但是我经过数日的观察,发现他每隔一日就会到城东的一处酒肆中买酒,而后某便也去了数次,却见那酒肆掌柜不似想要盈利,其中酒水也是极差。”
朱家说到这,赢高的眼珠已经有点亮了,迫不及待的说道:“这酒肆定然是有他用之所,你可曾有甚发现?”
赢高这样说,是有着强大的理论支持的,在大秦的律法中,那是极度的重农抑商,按照当时统治者们的思路,商人可不是什么好玩意,他们除了赚钱就是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制造纠纷,还把各地的特产拿到其他的地方去赚差价,这么一来老百姓的生活太丰富,谁还能安心种地了?对粮食也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不是?
所以大秦把商人的身份定的极低,甚至施以重税,也正是因为这样,像韩信那样的人才宁可天天背着一把剑闲逛悠也不去做点买卖赚钱。因为在大秦做商人那是要入‘市籍’的,入了‘市籍’的人,不可独立为户,不能获得田地,还得优先征税,而且一连三辈都要跟着遭殃,就这一下子,一般人谁敢去经商?
所以这但凡是经了商的,都得削尖了脑袋拼了命的挣钱,才能弥补上自己失去的种种,而作为咸阳令的阎乐身份如此尊贵,却总是亲自去酒肆买酒,还极为规律,更巧的是他去的这个酒肆压力心思就不在挣钱上,这里就绝对跑不了有啥猫腻。
“因某是一鲁国旧地之人,又是游侠打扮,故贾市上的人倒也无甚提防之心,但这些日子也只打探除了经营那酒肆之人来自邯郸,其余并未有甚收获……”
说完之后,朱家低下了头,他知道自己打探出的这点消息一点屁用也没有,但是他又不能日日在贾市中晃悠,那样太过惹人注意了,更为重要的是,截止到现在为止,他的身上可是一钱都没有了,要不然也不会硬着头皮回来。
“邯郸……又是赵国……”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朱家认为是垃圾信息的邯郸,到了赢高的耳朵里可是大有用处的,邯郸,那是之前赵国的首都,还就巧了,赵高小时候也是赵国的一个王族,赢高想象力又那么丰富,在他想来,这里面说不定就有故事了呗。
赢高的想象力的确丰富,但是这也和他脑袋里大量这个时代的知识有关,邯郸那在战国是个什么的地方呢?说白了就像两千多年后的法国巴黎,时尚之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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