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天生万物,无有高下 (第2/2页)
“听闻他祖上也在茂林,这一路走走停停,倒真的像是在往家里头来。这人是个麻烦,而且是大麻烦,他专与地祇作对,像我这种时不时挑几个合意男子当药渣的水神,也在他仇敌之列。”
江若晴猛地坐起身来,精致的黛眉蹙起,带上一抹令人一见怜惜的忧愁,浓得似乎化不开了。
“坏了,我记得茂林丁家最近好像是灭门了?”
“县主,这事过去还没多久,算算人间才有七年而已。”
金奴是水中精怪,也有道行,区区人世七年对于她而言只是相当于人类的一两个月而已。
长寿种族的时间观念,永远与寿命短暂的人族大相径庭。
“这件事虽说跟咱们水府没太大关系,但包不齐会被迁怒,我看最近还是要收敛些。”
想了想,江若晴吩咐着。
“叫手下人都仔细些,晚上不要出去打猎了,过路的白脸书生什么的都让他们去罢,别再往家里领,免得惹了祸上身。这位仙人啊,是人身得道,最看不得同族为异族血食的。”
天下万物,有九窍者皆可修行,成仙得道,并非只有人族有仙,万物都有成仙之机,无非缘分深浅不同。
不过,一旦成仙,便再无种族区别,神通变化,在诸多种族之间变换形神,不过等闲事尔。
主仆二人一是蛟龙一是水中精怪,平日里见惯了这种事情,也不觉得吃人有什么不对的。
天生万物,彼此争杀,各有死伤,便是龙族偶尔也有被人吃掉的,那么龙族吃人又有何不妥?
人族还不是照样宰杀牲畜,猎杀野兽,照样吃遍天下万灵?
天生万灵,众生平等,无有高下,吃龙不是罪,吃人也不是罪。
至少不存在所谓天地因此降下灾劫的说法。
不光是如此,在少数一部分地祇眼中,人族并非是上好的极品。
每年以牲畜祭祀还比活人祭祀更好些呢!三牲祭祀,做得好的话是一道美食,活人祭祀,除非是却人手了,谁会特意去找麻烦呢?
这凡尘之中,到底是人族势大,独占七成土地,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跳出来一两个看你不顺眼的方士野仙,打着除魔卫道的旗号,伐山破庙,推倒神像,褫夺神职,端的是无耻至极!
大部分地祇都并非出身人族,对于食用血食这个沿袭了上万年的传统,并不觉得有什么难以接受。
比如这位出身门第不低的蛟女,就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的。
只是想起这位出身茂林的仙人,素来以人族自居,成仙之后依旧如故,见到以活人祭祀的地祇总是喊打喊杀,所以主仆俩不想触这个霉头罢了。
当下,吩咐了下去,水府往常每夜派到岸上去巡查,守株待兔,专门勾搭那小白脸书生的队伍,就可以收回来了。
“对了,我记得那丁家的一对儿女似乎在水府里头,已经待了七年了吧?改天找个机会放走他们算了,我可不想真的惹怒了一位滞留人间的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