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何为超级英雄? (第1/2页)
超级英雄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罗锋在进入漫威宇宙之初,知道自己要和超级英雄群体打交道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了。
就像钢力士向死侍灌鸡汤,想拉他进X战警时曾说:
“成为英雄只需要四五个瞬间,并不是想人人想的那样是一份全职工作,醒来时是英雄,刷牙时是英雄,上班时还是英雄。
对英雄来说,一生中只有四五个瞬间真正重要,四五个做出选择的瞬间——做出牺牲、战胜缺点、拯救朋友、饶恕敌人,其余一切都不重要了,世人如何看待我们……”
钢力士说到这里的时候,不耐烦的死侍一枪崩了钢力士本打算让他饶恕的敌人。
死侍是个真小人,他才懒得听伪君子啰嗦。
钢力士这碗鸡汤要是灌给罗局长,罗局长会把他抓起来,警告他英雄只需要四五个瞬间,但超级英雄就却是一份全职工作,想兼职的话要问问神盾局的刀利不利。
英雄也许只需要四五个瞬间,因为普通人成为英雄之后要么死掉了,要么变回普通人,一辈子当不了第二次英雄。
但超级英雄有超能力傍身,作死也不容易死,总能跳出来择日再战。
普通人英雄和超级英雄是两个概念,钢力士的变质鸡汤却将其混为一谈,偷换了概念。
大多数超级英雄也是怎么看待自己的“职业”,所以只注重那“四五个瞬间”,而不会“醒来时是英雄,刷牙时是英雄,上班时还是英雄。”
英雄的光环太沉重,时刻以英雄要求自己太累,所以超级英雄们就偷了懒。
要么戴上面具时是英雄,脱下面具时伪装成普通人。
要么问心无愧,做自己就好,不管世人毁誉,反正最后凡人要靠他来拯救世界,等拯救完世界的那四五个瞬间之后,他就是英雄。
没有超能力,超级英雄们是什么?
海扁王和他的怪胎联盟?
慈善家、花花公子、亿万富翁?
苦大仇深作死无数却因为运气好没死的亿万富翁?
杀人放火犯法无数却逍遥法外的前突击队员?
剥去超级英雄们的道德光环,在罗锋看来,这群人还是当成超级士兵来使用最合适,所以他招募了一批超级英雄加入了星际陆战队。
要说冒险去救人,消防员、警察、军人都在这么做,他们却要受舆论监督,要遵守法律和规矩,不能肆意妄为,他们也在牺牲,也在拯救世界,但人们却不会像对待超级英雄那样对他们也那么宽容。
难道拥有了超能力,穿上紧身衣,蒙了面,救人的时候动作帅气一点,就能获得优待吗?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还不如说能力越大,胆子越大,越放肆!
原版的复仇者联盟之中的所谓“超级英雄”,哪个不是胆大妄为,肆意横行之辈,最后搞得天怒人怨,签下《科索维亚法案》,内战分裂,捅了一堆篓子之后,一半成了受联合国把控的走狗,另一半逃到瓦坎达藏了起来。
他们就等着灭霸萨诺斯来袭之后“勇敢地”站出来翻身洗白,在那“四五个瞬间”之后又成了英雄,被他们拯救了的世人就要忘了他们干的那些蠢事,继续向他们顶礼膜拜!
英雄这个称谓,最大的作用不是彰显顶着英雄称呼之人有多了不起,有多么强大。
塑造英雄形象,往往是为了鼓舞人心,是一种宣传的需要。
成为英雄,某种意义上也是成了偶像,他必须时刻提醒自己,起床时是英雄,刷牙时也是英雄,上班时还是英雄。
英雄的形象和偶像一样,都需要经营,而不是指望拯救过世界之后人们就理所当然地去崇拜。
超级英雄,在罗锋看来,既不光彩,也不无私,反而是一群极端自我的人,穿着个性化的紧身衣是在彰显自我,使用凡人不具备的能力战斗是在彰显自我,单打独斗,一人或几个人面对一直军队拯救世界还是在彰显自我。
他们是没有自我的人,内心深处最最渴望的自我形象!
如果他们只是漫画中用来骗钱的角色,让读者们自我满足,这完全没问题。
但主神创造漫威宇宙,普通人和超级英雄生活在一起,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
极端自我的超级英雄就不那么令人向往,反而非常可怕。
凡人们只能瑟瑟发抖,祈求他们的庇佑,忌惮他们的力量,害怕他们被心中的阴暗面影响而狂性大发,反过头来戕害蝼蚁般的凡人。
死侍,X教授,美国队长、钢铁侠、绿巨人、雷神托尔、红女巫,在不同的时间线上,又有哪一位没黑化过?
他们黑化之后,给凡人造成的巨大伤害,远远高于小打小闹的超级罪犯。
在生活在漫威宇宙中的凡人看来,他们是不可控制的怪物,是自私自利的疯子,是不遵守规则的狂徒!
成为超级英雄,一步登天为所欲为,不成超级英雄终为蝼蚁,这才是漫威宇宙最基本的世界观,超级英雄受超越神族选择,受命运眷顾,凡人没有晋升通道,可望而不可及。
只有扭曲了这一点,才算是完成了扭曲世界线的任务。
要改变这样的世界观,那就要创造一个人人都能获得超能力,人人都是超级英雄,超级英雄也要遵守规矩的新世界,这才是罗锋一直以来努力的目标。
那些被塞进星际陆战队的所谓“超级英雄”们,罗锋对他们也没什么期待了,只要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功则赏,有过就罚,用超凡力量换取佣金和福利,像个士兵一样为人类而战就足够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