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职称纷扰幽玄乎 熟稔之陌路人也 (第1/1页)
世事纷纭难预料,人脉深藏隐路遥。
情义化冰融旧怨,茶香共叙解新嘲。
“吾之微信似为人所拒加”
“善,院长。”
“吾将电话号码发予兰董事长。”
“君悄悄告余其电话号码,吾当存之,免未知其人而未接。”
“兰董事长不愧为招生之老总,知询君。”
“原139之电话已关机,微信亦全删且拉黑矣。”
“哈哈哈。”
此千难万难欲联络正大之教授,兰董事长应算为熟稔之陌路人也,乃蛰伏八年之久,所在学院之后来学院领导集团之红人。
兰董事长自兰处寻至正大,寒暄数语后,直抒胸臆,明言来意,实乃为远亲之职称申报之事咨询。正大之教授,重情念旧,见美女董事长求助,顿忘前嫌,热情洋溢,不仅悉心提供咨询,且力荐兰处为适宜人选。旋即又急赴旧地,欲与兰处共叙兰董事长之私事,品茗畅谈。与此同时,市政设计分院之萧副院长亦转达市政设计院关于职称评审之通知于兰处。
市政设计院柔性引进人才申报高级职称之基本条件,洋洋洒洒,数页之多,概括其要,有如下数点:
与设计院缔结柔性人才之约,服务之期,不得短于三载,每年实际执事之时,累积应逾一月;
专业技术人才之档案,需转至设计院以备案;
社保之缴纳,至少应满一年;
欲申报高级职称,须符合科研成果之条件及所申报专业之业绩证明材料:A.代表作论文两篇或专利成果两项;B.同行专家之评审或推荐意见;
签订自愿参与自主职称评审之承诺书,确保所申报材料之真实性,并承诺若获评通过,服务期至少三年。非设计院同意,证书不得外借或挂靠使用,优先保障设计院工作之需要;
其他由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认为需提交之相关资料。
初见之时,似乎并无特殊之处,然兰处与萧副院长何以涉此繁杂事务,其中深意,难以揣测。或许似曾相识,或许需茶叙以探究竟。诗云:
一谋千里费心田,两心陌路却相牵。
三盏清茶窥世态,四方人生尽苍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