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判罚 (第2/2页)
无视杨婆子想要将她扶下马车的动作,紫衣女郎就立在车舆前,居高临下的对着东山村人柔声道:“贸然前来,诸多打扰。”
东山村人已回到一开始的下蹲抱头姿势,抬头不便。
听到这话,江旺恭敬地回答:“不打扰,不打扰。贵人来到我们村,是大家的福气。”
“我姓伏,你们往后可以唤我为伏女郎。”
“但我更希望,你们能喊我主子。”
东山村人听到“主子”二字都慌了。
这是什么意思?
江旺喉咙发紧,颤声纠正:“贵人,我们都是平民,没有卖身,不好唤人主子的。”
杨婆子悄悄抬眼,夕阳映衬下,伏女郎笑得万分动人……但此刻她只觉身体战栗,瘆得慌。
伏女郎对江旺试探性地反驳毫无恼意,仍旧用着她那轻柔的语调:“没有关系。你们只要记得,从此刻起,我就是你们的伏主了。”
吴县丞上前一步,向东山村人宣告他们往后的命运:
“河定府伏氏女郎,于建光十三年八月四日向荣成县购买小清山至藏虎山一带的山林。
山中之物自该日起,均归伏氏女郎所有。
外人未经允许进山,视作盗贼。
经查证,八月四日之后东山村人进山活动频繁,并偷采林木,盗猎野味,数额巨大。
另自八月六日起,日日持械阻拦伏氏奴仆进山探查。
依据北晋律令,东山村人应受笞刑四十,主谋江旺杖五,并判退还赃款,合计七十五两八钱。”
“不过伏姑娘心善,不忍东山村老弱因此受难,”吴县丞口风一转,“今日午前特与县令商议,允各位卖身与她,债与罚自此一笔勾销。”
“诸位,还不拜谢?!”